交通事故连环案 告知法律促执结
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分别谈心交流的方式,不厌其烦的进行法律知识的温馨“告知”,感动了三方当事人,促使两起交通事故连环案三位当事人心悦诚服的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2018年6月,黄某驾驶轻便摩托车与毛某驾驶从邓某处借用的两轮摩托车在县道上发生碰撞,黄某及毛某在事故中分别受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黄某共计120000元;黄某赔偿毛某22849.28元;邓某赔偿黄某损失23008.68元。
判决生效后,2019年5月,毛某遂申请执行黄某要求给付医疗费等损失20000余元,而黄某又申请执行邓某要求赔偿20000余元。因同一起交通事故而引发两起连环执行案,根据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首先采取“四查”措施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控制,随后邀请三位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黄某在协商中表示,毛某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他也被迫申请执行邓某某财产,因而一切债权的实现,要以执行完邓某的财产后,才能给付赔偿款毛某。但邓某认为,其将摩托车借予毛某使用,应由毛某予以给付。面对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也考虑到民间人情事理,执行法官决定对黄某和邓某进行法律知识的温馨“告知”。执行法官一番有理有据、语气缓和、推心置腹的法律知识的温馨“告知”,赢得了当事人的频频点头认可,两起交通事故连环案就是在这样的温馨“告知”下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