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强制腾迁
9月1日9时许,随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声令下,随即搬家公司进场开始搬迁。12时,整个强制腾迁执行完毕,这起继母子之间的争房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原系继母子关系。周某的丈夫(刘某的父亲)刘某于1996年逝世。2010年,周某出资89000余元以成本价向刘某某及周某原单位购买房改房一套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刘某则以其父亲遗产位于分割,周某购房款为其父刘某某及周某共同存款为由,于2015年起强行占据房屋。经刘某某及周某所在单位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周某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房屋。经法院审理,刘某诉称无足够证据支持,不能证明周某购房款为刘某某遗产,同时,讼争房屋系于刘某某逝世后周某单独购买且登记在周某名下,故而顺河法院判令刘某返还房屋给周某。
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被执行人刘某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就医,其每月收入只有一千余元的退休金,而申请执行人周某也已年逾八旬。面对双方的特殊关系及困难情况,执行法官一直努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是双方态度坚决,对立情绪日益严重。面对僵局,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强制腾迁以尽快平息纠纷。为避免强制腾迁带来的不利影响,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将强制执行计划上报,同时,还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执行干警果断行动,9月1日,在各方监督见证下,将被执行人在讼争房屋的物品全部搬至指定地点,腾迁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