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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执行显成效 群众体验信任高

新乡县法院 高敏

新乡县法院在推行阳光司法活动中,坚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创造条件拓宽公开渠道,主动邀请当事人参与见证执行,增强执行透明度,确保执行工作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

2019年11月18日,早上刚刚上班,新乡县法院受理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唐某与执行法官一起,来到被执行人黄某的住处。一阵敲门后,却无人回应。后执行法官与唐某走访了黄某的邻居,黄某的邻居告诉执行法官,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黄某了,执行法官只能无功而返。目睹此情况,申请人唐某惭愧地对执行法官说“我以前不了解情况,认为法官不去执行,现在自己亲身参与了执行,才知道法院执行真的不容易,你们法官确实做了工作,我要感谢你们。”

这是新乡县法院推行阳光司法,邀请当事人亲身见证执行的一个例子。半年来,执行法官按照申请执行人唐某提供的这个地址两次来找黄某,但都找不到黄某。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黄某本人,也没有找到被其他财产线索,该案拖了一年仍未能执行。而申请人唐某认为主办法官办案消极,因此质疑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消除申请人唐某的误解,执行法官主动邀请唐某亲自参与执行,让唐某亲身感受、接触执行。虽然最后还是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但此举却消除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新乡县法院共邀请当事人亲身见证执行30余次,让当事人亲身接触、感受执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有力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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