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不履行 法官耐心劝说促执行
2月21日,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余某一同来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表明各自的来意后,丁某将一份撤回执行申请书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丁某、余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2月2日,余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丁某借款60000元,并约定了相应利息。借款到期后,余某却以自己没钱迟迟不肯还款。经顺河区法院审理后,双方就借款本息合计70000元达成了分期分批的调解协议。后因余某未按期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说余某,并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进行以案说法,试图挽回二人之间的友谊。终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余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执行法官保证会尽快找到丁某进行协商。
2月21日,丁某、余某二人一同来到法院,在取得余某的谅解后,丁某将一份撤回执行申请书交给了执行法官。至此,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重新拾回了友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