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起手腕,执结案件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近日,顺河区法院以集中执行月活动为契机,对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实施司法拘留,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魏某申请执行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经顺河区法院判决,需给付赔偿款共计3万余元。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情况,且有规避执行、躲避执行行为。综合分析案情后,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刘某看到拘留决定书后态度马上逆转,愿意主动履行给付,承认自己规避、躲避执行行为,积极联系家人给付了全部执行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