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主动履行赔偿金
周口市西华县法院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而又感人的事:一位50多岁农民模样打扮的中年人满头大汗来到西华县法院执行局,手里拿着执行通知书对执行法官说“法官同志,我来交赔偿款,不支付这笔赔偿款,我一辈子不安”。
执行法官热情地接待了他,通过向杨某了解,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12月22日晚,雷某驾驶摩托车撞上杨某驾驶的农用车,造成雷某死亡的交通事故。雷某的法定继承人将杨某诉至法院,2012年9月16日,西华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杨某赔偿21259.68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履行,雷某的法定继承人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变卖了杨某的农用车,得款2637元支付给申请人,多年来,由于杨某没有履行能力,该案一直没有执结。今年6月,杨某因为房屋拆迁得到了补偿款,所以就主动到法院要求支付赔偿款来了。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以后,执行法官告知杨某,其应当支付的赔偿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7112.15元,杨某于是将赔偿款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