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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张晴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11月20日早上,来自郑州市中牟的申请执行人董某某,将一面写着“为民不辞辛苦 高效执行楷模”的锦旗送到开封市顺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

农民工董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顺河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向董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0元、支付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工资25000元、支付拖欠及扣发工资26000元、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3500元,原、被告共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2013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具体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算为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义务。后董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顺河法院执行局干警发现本案属涉民生案件,第一时间依法向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主动联系董某某了解案件情况。执行干警主动出击,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沟通,释法明理。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很快就把执行款打到法院的账户上。至此,该案得以执结,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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