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执行回访活动 提高社会公信力

新乡县法院 高敏

12月5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三名执行法官冒着严寒,携卷下乡,对不久前执结的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彰显司法温情,促成案结事了。

2016年5月30日,孙某雇佣本村村民张某到其开设的砖场做工。2016年6月1日上午十时左右张某在孙某的砖场楼顶做工时,从楼上掉下来,致使身体多处受伤致残。后双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过依法审理作出判决。但判决生效后,因孙某未自动履行赔偿义务,张某依法向新乡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互相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2019年9月14日,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案件虽然执结了,但是执行法官对身体有严重伤残的申请人的生活一直放心不下,不知道其近况如何,心情一直忐忑不安。12月5日上午,带着自费购买的生活用品来到申请人张某的家中,对其进行执行回访,关心地询问其近期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申请人张某看到执行法官一直挂念着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谢谢。并赞扬法官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工作抓得很紧,措施得力,进度较快,服务态度很好,工作效率很高,对执行法官所做的各种努力表示赞誉。

新乡县法院通过多形式的执行回访活动,进一步增进人民法院与当事人的感情,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