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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名单显威力 主动还款达和解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某建材公司、王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0年10月,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某建材公司、王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建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挖掘机一台,王某为建材公司提供担保。此后,建材公司未能按约支付租金,也未返还租赁物,融资租赁公司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建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建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损失20余万元,王某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王某未按判决书履行,融资租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顺利将租赁物返还给融资租赁公司,但在执行赔偿损失部分遭遇障碍。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建材公司和王某,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债务会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法律后果。王某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为了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融资租赁公司协商,承诺10日内先给付欠款5万元,并对余款做了保证,双方达成和解。现王某已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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